萬兆豐信用財務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致各客户及其他個別人士關於個人資料 (私隱 ) 條例 (「條例」 ) 的通知

  1. 客戶在開立或延續戶口、建立或延續任何信貸或要求提供財務服務時,需要不時向本公司提供有關的資料。
  2. 若客戶未能提供所需資料,可能會導致本公司無法為客户開立或延續戶口或建立或延續本公司提供任何信貸便利或其他金融服務。
  3. 客戶與本公司在延續正常業務往來過程中,本公司亦會收集客户的資料,例如,客户申請信貸或進行黄金買賣交易時。
  4. 客戶的資料可能會用於下列用途:
    1. 為客户提供服務和信貸便利方面之日常運作;
    2. 在客户申請信貸時進行信貸檢查,及每年進行一次或以上的定期或特別審查;
    3. 編制及維持本公司的信貸評分模式;
    4. 協助其他財務機構作信貸審查及追討債務;
    5. 確保客戶維持可靠信用;
    6. 為客户設計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
    7. 為本公司或特選公司推廣服務或產品;
    8. 確定客户所欠或被欠的債務;
    9. 向客戶及為客戶的責任提供抵押或擔保的人士追收欠款;
    10. 本公司或其任何分行需遵守任何具有約束力的法例,而作出有關披露的規定;
    11. 與客戶或其他人士的資料作比較以進行信貸調查,資料核實或以其他方法產生或核實資料,不論有關比較是否為對該客戶採取不利的追討行動;
    12. 使本公司的實在或建議承讓人,或本公司對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評核意圖成為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交易;及
    13. 與上述事宜有關的用途。
  5. 本公司會對其持有的客戶資料保密,但本公司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給下述各方作第(4)段列出的用途:
  6. 根據條例中的條款及根據條例核准和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任何客戶有權:
  7. 根據條例的條款,本公司有權就處理任何資料查閱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8. 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資料,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及慣例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萬兆豐信用財務有限公司
    資料保護主任
    九龍觀塘海濱道 133 號萬兆豐中心 18 字樓 F 室
    電話:3750 8888    傳真:3750 8818
  9. 本公司在考瀘任何信貸申請時,可能參考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有關客戶的信貸報告。假如客戶有意索取有關報告,本公司 會向其提供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聯絡詳情,其聯絡地址如下:
    環聯資訊有限公司
    「個人資料部」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 9 號港威大廈第 6 座 1006 室
    電話:2577 1816    傳真:2578 4425
  10. 本通知不會限制客戶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11. 本通告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如有任何分歧,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日期:2010 年 1 月 2 日